《有些古董不能碰》
第24节

作者: 锦叶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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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思的是,据王爱华反应,肖老板手上的那件金缕戏衣,其实是他们在迁祖坟的时候,从地里挖出来的。
  当时为了给大儿子治病,卖给了肖云龙,没成想,这些黑了良心的家伙,居然给了他们十万块钱假币。

  得到戏衣以后,肖云龙伙同李建业和张美云,想把戏衣高价转手,可找了好多卖家,他们都芥蒂戏衣的来历,不愿意入手。
  就这样,一气之下,张美云把戏衣上的金线全抽了出来,想着重新绣过一幅图案再拿出去卖,可是她没想到的是,衣服才改好,她也快一命呜呼了。
  双水镇那片云山雾绕,是个风水宝地,经过秦臻的反应,市里的考古专家很快下到现场,还别说,真勘测到了一个西汉年间的大墓。
  这个世界上坏人很多,他们大部分会专挑软柿子下手,一旦你被他们盯上的时候,切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身为公民的基本权益。
  案件古董三:青铜鼎
  距离人彘一案,又过去了半个月,宁远洲终于能出院了。
  这段时间市里清净得很,没闹出什么头版头条。
  中午时分,秦臻买了一束花,特意管过来给宁远洲接风。
  住院部的三楼极为安静,几个护士匆匆忙忙在楼道里穿梭,宁远洲也每个人接,秦臻进去的时候,他自己在收拾行李。
  “你怎么来了?”

  “听林昆说你今天出院,顺路过来看看!”
  秦臻嘴上虽这么说,可宁远洲一看他手上的花就知道,根本没有顺路这回事儿,对方的目的明摆着。
  要么说命运是个神奇的东西,要是没有这两期古董案,他和秦臻之间,恐怕永远不会有交集。
  病床被宁远洲重新收拾过,他的东西不多,就两套换洗衣服。
  秦臻见他腰不能太吃力,顺手拿起来叠。
  “想不到秦教授这么会生活!”
  连续下了一个星期的雨,今天总算是放晴了,秦臻穿着一件条纹衬衣,西裤熨烫得十分挺括。
  “我一个人生活惯了,琐事打理得多,所以收拾起来也快。”
  两人闲聊的间隙,秦臻已经把他的杂物分类打包装兜。
  说来也怪,这秦臻的车和平日里的打扮都是富家子弟的标配,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在物质条件上已经很优渥,可他的眉宇间始终有一股弥散不去的愁容。
  这让宁远洲不由得联想到狗血剧里豪门撕~逼的桥段,秦臻的父亲曾是榕城市的首富,在各行各业投资得风生水起。
  但平日里外人说道最多的,还是他的掌上明珠童谣,关于秦臻这个儿子的新闻少之又少。

  “宁队要是不急着回去报道,就赏个脸吃顿便饭吧!”
  秦臻把行李扛在自己肩上,这顿饭宁远洲算是吃定了。
  从医院的大门出来,骄阳把身上的消毒水位全部烘烤殆尽,秦臻开车在市里饶了半圈,最终选择了一个精致的小饭馆,给宁远洲接风洗尘。
  饭店不大,复古风格的装修很符合当下年轻人的口味,秦臻似乎和老板相熟,点菜的时候,还聊了几句家常。
  两人选了个沿街的座位,斜对面就是榕城理工学院,这个点已经陆续有学生出来打牙祭了。
  “知道宁队不喜欢铺张浪费,这里我以前经常来,别看门面小,菜色的口味却是这条街一绝。”
  秦臻有点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意思,等菜的间隙,他忽然从兜里套出来一个小玩意,推到宁远洲跟前。
  “这是什么?”
  “平安符!之前去庙里还愿的时候住持送的,现在转送给你!”
  秦臻喝了口茶,语气里没有半分献媚。
  他是个聪明人,明白要想知道童谣案更多的细节,就必须跟这位新任刑侦队长搞好关系。
  见宁远洲还想推脱,他又继续加码:“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我没地方可用,你平常出任务凶险,收着图个念想吧!”

  小饭馆里饭香缭绕,两人正吃着,没一会儿,理工学院的男男女女就汇入了这条小吃街。
  其中一个打眼的姑娘挽着闺蜜,正往饭馆过来。
  女孩高瘦又漂亮,大眼睛里神采奕奕,小巧的脸蛋像是精修过的雕刻,让人看到便挪不开目光。
  她穿着一条碎花长裙,白嫩的脚裸暴露在帆布鞋外,把一旁长相中上的闺蜜衬得有些滑稽。
  几个男生跟在他们后面,火急火燎的进了饭馆。
  他们就坐在秦臻身后那桌,从这帮人的议论中,秦臻听出了那姑娘的来历。

  对方是理工学院的校花,读大二,学文秘,之前因为长相较好被一个导演看中,学校都同意放人了,倒是姑娘自己以学业为理由婉拒了大导演的邀请。
  “这么漂亮的女人,也不知道第一次会便宜哪个男人!”
  “长得漂亮有毛用,毕了业还不是人大老板桌上一道荤菜。”
  “诶,你们听说了没有,她大一的时候,就被土豪保养了。”
  这帮人越说越起劲,破有种自己得不到,就得泼脏水把人淹死的悲壮感。
  他们的议论声很大,校花肯定听到了,她的闺蜜黑着一张脸,想过来理论,被她用口型阻止。
  索性两人的心情很快恢复,吃饭的间隙自顾自聊着女孩子之间的话题。
  结账的时候,校花要从那桌男生跟前经过,或许是想引起她的注意,男生们的口哨越吹越响,校花最后是红着脸逃走的。
  宁远洲见状,狠瞪了那帮人一眼,男生们见他块头大不好惹,只能愤愤的不在说话。
  下午,大学结课早,校花和一个长相平平的男生,一道从校门口出来。
  男生推着一辆自行车,比校花高出一个头。
  “诶,杨阳,又跟我们校花一块走啊!”
  偶遇到的同学是个事精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滚蛋,你脑瓜又刺挠了?”
  杨阳把校花拉到身后,把无聊的同学骂走。
  “别理他,在学校如果听到闲言碎语,告诉我,我帮你揍他们。”

  两个人的关系很复杂,校花从初中开始就住在杨阳家里。
  她的父亲是消防员,在一次救火任务中因公殉职,杨阳的爸爸是她父亲的战友,介于校花母亲过世早,杨爸看她可怜,就接到了自己家。
  杨阳和校花在一个屋檐下住了六七年,关系一直是兄妹以上,恋人未满。
  校花越来越漂亮,两个人不论是从外表还是未来,差距都非常大,所以尽管杨阳对她有好感,也只能在心里默默喜欢。
  “噗,你怎么还是跟个小孩子一样,少给杨叔叔惹事,多在学业上用点功知道不!”

  女孩侧坐上自行车,在杨阳的肚子上捏了两把。
  “诶诶,别闹,痒!”
  暖阳从行道树的缝隙里漏进来,照在两个人身上,嬉笑的声音被甩在身后,在风里留下来永恒的印记。
  夜深十分,杨阳吃坏了肚子,家里没有止泻药,校花见时间还早,拿了钥匙就往外跑。
  半个小时过去,她还没回来,杨阳捂着肚子来到客厅,打过去几个电话也没人接。

  一个小时后,校花还是联系不上,他有点急了,捂着肚子下去找。
  两个小时一晃而过,杨阳蹲在花坛上,把校花失踪的事告诉了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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