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的圣域》
第23节

作者: 刘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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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志飞听着简单,可每次拿起剪刀,都觉得无从下手。
  “小伙子,你们这生意还行,人手可不够。”老大爷听王莎讲完,又见她一人忙前忙后,久坐的两个男青年已有些烦躁,边吸烟边建议。
  “叔,这才刚开张,雇不起人呐。”刘志飞赶忙从兜里掏出烟,给三人逐一分发。

  王莎剪好男生头发,焗油机仍在运作,她试了试温度,赶忙笑盈盈地让老大爷落座。
  “姑娘,剪短就行。”大爷很是随意。
  王莎照做。
  许是等待时间太过漫长,两位男青年的耐心终究被耗尽了,大爷的头发剪到一半,二人已扬长而去。
  刘志飞意识到学会基本功已迫在眉睫,他暂时还顾不上找人,新店装修耗尽了手中余钱,父母又常年抱病,正是艰难时刻。
  俩人在晚上十点送走了最后一位顾客,他们点了点收入,505元,算不错了。
  “莎莎,忙了一天了,想吃点啥?”他们锁好店门,往家走去,稀稀拉拉的路灯将影子拉得很长。
  “随便垫垫吧,这半个月还算可以,得好好坚持。”
  王莎这话在理,做生意讲究很多,坚持当是最基础的。
  这时,刘志飞电话响起,他掏出手机,是父亲打来的。
  “在往家走,爸。”
  “听人说你店里生意忙,要不要找帮手。”
  “现在啥情况你是知道的,请人就算了吧。”

  “你三叔让问问。”
  听父亲这样说,刘志飞马上想到了小他八岁的堂弟,这个15岁的没有考上高中的男孩大概也想早点在“社会大学”就读,但又不敢自己开口,这才绕着弯地询问。
  “爸,你说的是刘超吧?”
  “嗯,你叔想让他跟着莎莎学学手艺,娃还小,怕干不了别的。”
  刘志飞挂断电话,并没有重复通话内容,媳妇近在身旁,一切听得清清楚楚。
  “要不就依爸的,现在确实忙,要是堂弟来,好歹搭把手,工钱嘛,怎么说都是自家人,晚点该能理解的。”
  二人走进小区,他们现在的房子是刘志飞东拼西凑借钱买的二手房,两室一厅,80多平,小俩口住着还算宽敞。
  妻子这么说,刘志飞感到意外,原本还以为会遭到反对。
  “嗯,那我打电话说。”他随后拨通了父亲电话。
  “你跟莎莎商量好了?”
  “嗯,商量是商量了,就怕超超吃不下我们这苦。”
  “这好说,你们尽量照看些,过两天让他自己去试试,就算不行,咱跟你三叔也好交代。”
  “那工钱咋算?”
  “这事我明天问了再说。”
  刘志飞最操心的,不是堂弟工钱,而是自己何时可以出师。
  他在厨房煮了两碗面条,本着犒劳妻子的初衷,还特意煎了两个鸡蛋。

  “都说好啦?”这次王莎不在身旁,并没有听到电话内容。
  “爸说过几天让他先来试试,嗨,都半个月了,我还不能上手,真是……”刘志飞表情失落。
  “凡事急不得,再说不是有我嘛。”
  男人,尤其已婚男士,他们喝得下最烈的酒,吃得下最难的苦,唯独受不得爱人的脉脉深情。
  父亲如期打来电话,结果与预期毫无差别,堂弟是个高高帅帅的阳光大男孩,满眼纯净。
  “你跟我们住一起,先试几天,要是不愿意,跟三叔说好了就回去。”刘志飞先吐为快。
  “嗯,来之前都说了。”
  “那这样,咱俩一起跟你嫂子学,哥也一窍不通,这些天就只学会了洗头。”刘志飞不免自嘲,说完哈哈笑。

  阳光一扫往日阴霾,如同刘超的眼神般清澈。9月的洛北市,虽无阴雨绵绵,却总雾霭沉沉,给人置身仙境的错觉。
  两位上次理发不曾如愿的男青年跨进店内,三人连忙止住闲聊,各自忙碌了起来。
  “咦,上次刚说人少,今天就找到人了?”一位青年问。
  “这是我堂弟,过来帮帮忙。”刘志飞说完,掏出兜里的烟,与他们攀谈起来。
  一年多的经营下来,刘志飞的理发店已逐渐步入正轨,王莎现在退居二线,专心管理财务了。堂弟心灵手巧,已成长为店里美发的“老师傅”了。
  他们还招了另一个师傅,“三个男人一台戏”,王莎是观众。
  2010年,洛北市普通“打工人”工资为1500元左右。
  “莎莎,你说老张的工资怎么算呢?”刘志飞拿不定主意。
  “如果是雇用,那就按均价给人家算,这事你得跟超超也说说。”
  阳光俊朗的大男孩在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后早早搬离了堂哥家,虽说“兄弟情深”,但终究有些不便。
  尤其当嫂子沐浴更衣后,高挑起伏的身材总能让人血脉偾张。
  何况,这个两室一厅的房子隔音效果并不良好。
  夜如水,水似风,风无痕。当晚的月光柔和、风儿轻拂,荷尔蒙的气息已经足够明显,撩拨得这些青春满驻的人儿心神荡漾。
  王莎像是终于完成了当天的所有任务,就算有时不情愿,也不会反抗,她知道,自己的男人肯吃苦、也精明,但在男女之事上,却幼稚地像个三岁孩童。

  之所以将他比作三岁孩童,是因为洞房当晚,虽然在男人本能的指引下觉得应该做些什么,他却只是在媳妇身上上下抚摸,像极了初生小婴孩,理想中的“扑克牌”草草收尾,实在糗事百出。
  现在,这个跟孩童一般的男人已沉沉睡去,王莎却陷入了沉思与惧怕,因为就在刚才,她甚至把自己老公当成了刘超,伴着点点月光,怪是瘆人。
  “莫不是天下男人都这般呆傻?”王莎在心底泛起了嘀咕,同时,又想起午后丈夫提起的那个名叫倩倩的姑娘。“也不知道那姑娘长得咋样?个儿高不?胖不?头发长不?”
  “哦,最主要的,她是不是真的看上超超了。”王莎心头的关切一阵胜过一阵,问题也一个紧着一个,女人的这种思维,刘志飞怕是永远搞不明白了。
  在外人看来,王莎是真的掉进了福窝,事实也是,刘志飞为人精明、肯干,也从不随意对王莎发脾气,事事顺着她的性子,每月王莎来身子时,他都会变着法儿的做些美味,还会给她把饭递到手上,作为男人,他疼自己媳妇,这是毋庸置疑的。
  况且,对老丈人家,刘志飞更是事事用心,小到电费水费,大到帮衬建房,一桩桩一件件,都让他人红眼,村里人有时这样开玩笑,“莎莎可真是眼窝尖,瞅下这么个好人,啥事都不用操心啦!”

  对这一切,王莎全都看在眼里,当然也放在心上,她感激上苍,让她遇上这么个会过日子的好男人,可每当夜深,她也感慨,要是自家男人能在男女之事上灵性些,那该多好!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个道理她懂,所以也时常自我安慰,“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何况自己嫁得是这么个好男人。
  好男人的定义,多少年来争论不休,大概也不会有标准定义。
  所以,在答应同刘志飞结婚的那刻起,除了娘家大人的种种教诲,王莎自己也暗下决心当个好媳妇、好儿媳,她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梳妆,与店内顾客斡旋周转,晚上回家绝不偷闲,就算丈夫心疼不让下厨,也要跟着忙前忙后地打打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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