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律师的律海生涯》
第33节

作者: 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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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农业银行在立案庭内设有一个窗口,后来没有了,只能到法院外不远的农行支行去缴费。缴费的期限是开票之日起七日内,如果不按期缴费按撤诉处理。
  劳动争议的案子的诉讼费是十元(劳动争议的案子诉讼费最便宜),之前来时,所里已经将费用给了王川。在农行交完费用后,王川终于松了口气。
  眼看中午了,王川去法律服务办公室歇了歇腿,然后跟郑喷子和郝仁元去吃过午饭后返回了律所。
  “您好,麻烦问下咨询法律问题找谁?我想咨询点劳动方面的事!”王川刚走进律所,背后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带浓重的地方口音。
  王川一回头,只见一个身穿保安制服的中年男子站在律所前台,他的脸呈现黑红色,一双眼睛满含期望的看着自己。此时不知前台小姐姐兼行政去哪里忙了,前台空无一人!
  “您跟我来吧。”开门做生意哪有往外哄人的道理,王川当然要把他让进来了。
  将身穿保安服的中年男子让进会议室后,王川去找了郑毅。
  所里的律师中,牛主任整天见不到人,忙着开庭、拓展案源。穆怀瑾嫌麻烦,不愿意做劳动的案子,万胖子出去开庭了,只剩下一个郑毅,没得选。
  “啥?又是劳动的案子?

  我去可以,但是说好了老规矩,你操盘,我挂名,成交我就去,不行就算了!”郑毅正在忙着写一个购销合同纠纷案子的答辩意见,抬头道。
  “成交!”王川笑嘻嘻道。如果能谈成,又多一个练手的案子,王川心里美滋滋的!
  “要不你再考虑下?!”郑毅一愣,试探着问道。
  “还考虑什么啊!再考虑黄花菜都凉了……”王川连拉带扯的将他请进了会议室。
  “您好,您说吧,想咨询什么?”王川准备好了笔和纸道。
  “您好郑律师,王律师。我姓刘,是一个保安,给一家公司看大门,本来说好的一个班十二个小时,做一休一。

  结果上了三个多月后,公司说缺人,让我一个人盯二十四小时,干一天休息一天。我琢磨着自己一没手艺,二没学历,凑合干吧,反正也不是太累。
  这不现在四月底了吗,上周老板跟我说反正保安晚上也是睡觉,没啥事,让我就这么做吧,晚上算休息,白天算上班。
  我一听就不干了,公司的货车白天城里限行,进不了城,经常晚上进货出货,我根本就休息不了,钱又不给涨。
  老板这是想让我连轴转啊,等于一个月无休啊,这不是坑我吗?我跟老板吵了一架就没再去上班。
  结果昨天公司给我发了一个通知,不让我去了,说我矿工,要跟我终止劳动关系。”说着刘保安将一张皱皱巴巴的A4纸拿出来递给了郑毅。
  郑毅看过后一皱眉,递给了王川。
  A4纸上赫然写着几个大字:“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大致意思就是刘保安无故不到岗,构成矿工,经公司研究决定予以终止劳动合同。说白了就是把他辞退了。
  王川一皱眉,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刘保安的陈述,他确实是矿工了。公司要跟他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问题。

  至于老板压榨刘保安,加班不给加班费的事是另一回事,他可以主张加班费,但是公司不正规,上下班又不打卡,很难举证加班的事实。
  “您一个月工资多少钱?”郑毅问道。
  之前听刘保安说自己是保安,他心里就凉了半截,如果对方的工资太低,估计连律师费都支付不了,这案子也就不用谈了,免费咨询下了事!
  这事也不能怪郑毅太现实,没办法,他也得吃饭、交房租,一分钱难道英雄汉啊!这年头好人不好做!
  “招工时,老板答应我一个月一千五百元,但是实际上扣除吃喝和社保钱,到手的只有八百多点。什么合同都没签。”刘保安道。
  郑毅点了点头,看向王川,那意思你听到了吧,这案子你还要接吗?律师费恐怕都付不出来。
  “您去过法律援助中心吗?他们可以免费帮人打官司!“王川问道。
  “去了,人家说我不符合条件。”刘保安点头道。

  “我来这儿之前,也去过几家律所,但是那几家律所都说没法办,这官司赢不了……如果都没办法,我也不打官司了,准备直接回老家了。就当给儿子白干了。”刘保安憋了一肚子气。他的意思很明确,大家都说做不了,看你们能不能做,反正死马当活马医了。
  “刘先生,这样吧,您这案子我们研究下,我复印一下这份通知,原件您保存好。您留个电话,不管能不能做,明天我会给您打电话告诉您。您在家等信儿就行。
  您住的地方距离我们远吗?”王川道。
  “不太远,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好,我等你的消息。”刘保安千恩万谢的离开了律所。
  “小王,你真准备接?”郑毅觉得这个案子胜诉机会不大,所以他不想让王川接这案子。
  “我先看看,外一有机会呢!”说实话王川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从哪下手,先查查法条吧!
  下午老牛同志回来了,王川踩着老牛的后脚跟进了办公室。半个多小时后,王川走了出来。
  “怎么样?主任同意了?”郑毅低声问道。
  “主任说要是能做,可以破例按一千元收取律师费。就看对方同不同意了。”王川觉得对方同意的可能性不大。
  老牛同志的原话是这样的:大家都不容易,能帮就帮一把,但是律师费该收还得收,最低一千元。如果能接下来你就跟着吧,权当练练手!

  在老牛看来,蚊子腿再小也是肉,现在所里业务不饱和,给实习律师找点事做,又有一点收入挺好的。
  “这案子,你有头绪吗?”郑毅道。
  “还不确定。一会儿您帮我把把关。”王川犹豫了一下道。
  下午快下班时,王川将郑毅和万胖子拉进了牛主任的办公室。魏萍和潘+金莲也跟了进来。
  “主任,按照您的吩咐,我把郑律师和万律师请来了。”王川冲着坐在办公椅上正在看案卷的老牛同志说道。
  “好啊,今天就当是内部交流会了。小王好学,年轻人有上进心,咱们应该帮一把!”牛主任说了几句面上话。
  王川拉了一个白板到前面,将今天谈的劳动争议案子的大概情况讲了下,然后在白板上写下了案子的关键信息。
  “我今天下午查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本案中刘先生的情况不构成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
  我又查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共六种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避免凑字嫌疑就不写那么细了)。
  根据公司给刘先生发的通知,公司要终止其与刘先生的劳动关系,但是严格意义上讲刘先生属于旷工,应该是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属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所以我觉得可以打撤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王川说完看向在座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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