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红尘》
第25节

作者: 夺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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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哼了一声:“这还差不多有点贤妻的样子。”
  我打开布包,里面除了那瓶腌菜之外还有些熏鱼和香肠,我一样一样拿出来放进冰箱里。
  当我拿起最后一盒已经拌好了米粉,只要上锅蒸熟就能吃的粉蒸肉时,我的目光,落在布包里的另一样东西上。
  就在那一秒,我的呼吸都停止了。
  布包底层,是几张折得整整齐齐的一百元钞票。
  我几乎是颤抖着把它们拿出来,颤抖着数了一下,一,二,三,四,五,五百块钱,每一张,都像是刀片从我的心脏上轻轻地划过去。

  简晨烨惊讶地看着我:“这是怎么回事?”
  我用力地吸进一口气,说:“不知道!”
  冲回客厅翻出手机,我二话不说就拨通我妈的电话:“那包里的钱是怎么回事?谁让你给我钱了,我自己不会赚吗?”
  我一口气说完这句话,结果我妈在电话那头淡定得很,慢悠悠地说:“你傻不傻啊,别人捡到钱都高高兴兴的,你还发脾气。给你你就用呗,又没多少,拿去给自己买点吃的也行,买件衣服也行,自己看着办吧。哎,电视剧开始了,我挂了啊。”
  她还真是说到做到,真的没给我再说一句话的机会就把电话给挂了。
  我握着手机,浑身发抖,胸腔里像是装了个即将爆炸的原子丨弹丨。
  过了好几分钟,我一语不发地走进洗手间,关上门,脱掉衣服,打开热水器,一动不动地站在花洒下面,滚烫的热水把我的皮肤烫得通红。
  简晨烨在门外叫我的名字:“昭觉,昭觉,你没事吧?”

  我瓮声瓮气地回了他一句:“没事,我洗澡。”
  而实际上,我根本分不清楚脸上那滚滚而落的,到底是水,还是眼泪。
  羞愧,太羞愧了,除了这个词之外没有别的能够形容我这一刻的感受。
  如果说当年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去亲戚家借钱给我凑学费是迫不得已,那么如今,作为一个已经告别了校园两三年的上班族,我还有什么脸面收下我妈的钱!
  我有什么脸面让一个住在漏雨的破房子里的人,从她的退休金里拿钱出来补贴我的生活!

  在兜头而下的热水中,我全身发抖,哭得不能自已。
  我痛恨这样的命运,我痛恨自己的怯懦和无能,我更痛恨区区五百块钱,就将我置于这样巨大的愧疚和挫败感之中。
  就在我蹲在花洒下痛哭的时候,乔楚已经下了出租车,她径直走向79号,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迈进了那扇门。
  今天不是周末,酒馆里的人也不算很多,闵朗背对着门口,不知道在跟几个姑娘说些什么,反正一个个都笑得花枝乱颤。
  有人拍了一下闵朗的肩膀,告诉他来客人了,他回过头来,一眼就看到了倚门而笑的乔楚。

  就算是平时穿件白T恤,套条牛仔裤逛超市,乔楚也是绝对能引起回头率的那种女生,何况今天晚上,她从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要做人群里的焦点,要让闵朗的目光一刻也不离开她。
  一点都不夸张地说,乔楚那一笑,真是笑得整间酒馆蓬荜生辉,笑得酒馆里的一众姑娘瞬间变得灰头土脸。
  闵朗站在原地,脸上带着一种了如指掌的微笑,望着她,而她也保持着那个婀娜的姿势,一动不动地承接着他的目光。
  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就那么互相看着,眼神的交会中迸发出四溅的火花,那一瞬间,灯光、音乐,还有来自周围那些人眼睛里的疑惑、猜忌、敌意,统统化作乌有。
  世界幻化成虚无,他们心照不宣地静默着站立于喧嚣之中,对方是黑暗中唯一的光源。
  昭觉:
  其实,我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关于我和闵朗。
  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跟我讲了一些你和简晨烨的事,你讲你们最艰难的时候只能吃一块钱一包的榨菜配白饭,你讲你们从前缴电费一次只缴几十块钱,电一下就用光了,还怀疑是邻居偷搭了你们的线路。

  我在听这些事情的时候,一方面觉得很感动,另一方面又觉得…怎么说呢,觉得你很了不起吧,换成我,我绝对无法忍受那样的生活。
  我喜欢钱,喜欢奢侈品,每个月去香港扫一次货,一年两次出国旅行。我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接受异性的赞美和同性的嫉妒。
  爱情,对我来说,就像顶级牛排旁边的配菜,奶油蛋糕上的草莓,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我是说,在认识闵朗之前。
  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是在白灰里那条街上,你漫不经心地说起他和那个小酒馆。你三言两语就说完他的身世,却不知道你那些不经意的话语在我的心里砸出了重重的回响。
  然后,我就在酒馆里见到了这个人,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他应该很受女孩们的欢迎,是那种轻而易举地就能让姑娘们为之癫狂的角色。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很淡然。
  是啊,我根本没必要紧张,我早已经过了小女孩看见英俊的浪子就惊慌失措、小鹿乱撞的年纪,或者换个说法,我从来就没有经历过那样的阶段。
  这种心情维持到唱歌之前,直到他当着所有人说这首歌是献给我的。
  虽然我知道这句话其实是给你和简晨烨面子,是一句场面上的客套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却觉得很高兴。
  昭觉,我知道你看到这里一定会笑我,原来阅人无数的乔楚也不过如此。
  你笑得很对,我也不过如此。

  这么多年来,人情冷暖我看过许多,也经历过许多,我很早就明白了什么叫世态炎凉。总之,我一直认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阅历和眼界,不太可能轻易被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打动了。
  但那天晚上,他弹着吉他唱着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牢牢地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什么坚硬的东西,在胸腔深处,被慢慢地瓦解了。
  回来之后的那几天里,我反反复复地听着那首歌,吃饭的时候听,泡澡的时候听,睡觉前戴上耳机听,醒过来还在听。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他的样子。
  我想我是着了魔。

  其实,我并没有从一开始就放任自己,不骗你,我也努力地克制过。
  我尝试着不要去想这个人,不要去想白灰里79号这个地址,但过了几天我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我不愿意出去逛街,不愿意看书、上网,不愿意接任何人的电话,我满脑子都是这个仅有过一面之缘的闵朗。
  那天下午我洗完澡,打开衣柜,看见那件月牙白的旗袍,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很疯狂的念头。
  当我穿上它,坐在镜子前开始化妆的时候,我知道,我可能完蛋了。

  你记不记得我卧室里的那张黑白照片,那是我二十三岁的时候特意请一个收费很高的摄影师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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