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惊梦十年》
第20节

作者: 苏幕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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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6-26 23:18:27
  他唯一庆幸的是,他亲爱的人原来一刻都不曾远离他,千帆过尽,她还一直站在这里等他回来。他坚信当初她之所以回到Z市,是为了离自己更近一点,更近一点……这样,从你眼中飘过的那片云也会飘到我眼前。春天来了,你和我都会听到同一个城市里花开的声音。如果你来过我们曾漫步的街头,一定会发现香樟树下的青砖上有我留下的足印。当秋风吹过,落在我肩上的那片秋叶也许曾被你多看过一眼。下雪的时候,打在我脸上那片雪花也许曾在到你发丝上停驻……

  林越情不自禁轻轻抚摸诗若右手掌心,“诗若,无论我们的命运怎样迂回曲折,但始终连在一起。我也从来都没有走出你的掌心,是不是?这十年不管你变化有多大,我还是不能不爱你!”这样想着,一时间百感交集,心潮难平。在神经的彻底放松之下,困意袭来,他渐渐地进入了温馨的梦境中,这十年里他从来没有睡得这样踏实而甜美。
  日期:2015-06-29 22:32:55
  6.1 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诗若早晨醒来时发现林越已不在身边,她又怅然地怀疑昨晚又是一场梦,但是却她隐隐听到那久违多年的口哨声,闻到煎荷包蛋的香味。她来到外面就看到林越笔挺的身影,他穿着整洁的白衬衫和深色的裤子站在厨房里,一边快乐地吹着口哨,一边轻轻地翻动平底锅里的煎蛋。
  诗若的心颤抖了一下。她走过去,双臂情不自禁环到林越腰上,将脸贴在他温热的背上,深深地呼吸感受他的气息。
  林越回头温柔一笑,“醒了?”

  诗若漫不经心地应着,只是抱着林越不肯放开手。
  林越任她抱着,一边继续吹着《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的曲调。
  诗若听他吹着这熟悉的韵律,一些往事自眼前又忽忽闪过。
  日期:2015-06-29 22:33:38
  那时,她和林越才相识几个月。她练完了古筝,林越骑着单车驮着她驰行在校园的滨湖路上,一路上他吹口哨反反复复都是这支歌的曲调。她坐在他身后总是一言不发。三四个月过去了,有一次她终于忍不住问,林越,你是不是只会这一首曲子啊?林越回头微笑说,我觉得这首歌特别好听。他一只手伸到身后时,她很自然地把自己的右手递了过去,与他的手紧紧握在一起。他的手暖暖的,带着他的体温,手掌厚实而有力。诗若却感觉到林越此时心跳频率在加速,自行车连扭了了好几下。她慢慢地抽出手,轻声说,你好好骑车子吧。林越应了一声,无赖地说,诗若同学,你看这首歌的歌词写得多好啊,亲爱的人那携手前进,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好像是专门给咱俩写的呢!诗若偷笑着,轻声说,林越,原来你脸皮挺厚的。林越就嘿嘿一笑不说话,又接着吹起那首《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再往后,每到周末晚上诗若去湖边练琴,林越送她回去,路上总是伸出左手握住她的右手。有一天晚上,到了女生宿舍楼下,诗若抱着古筝正要上楼,林越却两手轻轻按在她的肩上,像很想很想拥抱她的样子,过了几秒钟,他抬起微颤的手在她的脸上爱怜地抚摩了一下,发出一声愉快的叹息。诗若抬眼看他时,他眼里汹涌的深情像要把她吞没一般,她的心跳一下加快了,害怕自己无法自抑,赶紧抱着古筝从那楼梯口窘迫而慌张地逃了上去。到了三楼的阳台上,她往下一看,林越还站在楼下往上面张望。她倚在墙角平息一下急促的心跳才站到阳台前面,朝林越挥挥手。后来两人关系更加亲密的时候,林越就取笑诗若说,你那天晚上革命领袖似的一挥手,就指明了林越同学前进的方向!……

  日期:2015-06-29 22:34:45
  “一直不进步,就会这一首歌……”诗若这时喃喃地对林越低语。
  林越又回头一笑,轻声说,“这首曲子,我只吹给你听。”

  诗若不语。放开手帮他把盛着煎蛋的盘子端到桌子上,一抬头时,发现林越正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盯住她的胸口。
  诗若赶忙低头去看自己的胸前,但这时林越突然弯下腰,脸慢慢凑过去,闭着眼睛猛然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嗯!好香!”
  诗若回过神来,林越的嘴唇却已经一路沿着她的下巴一直若有若无地亲吻到她的额上,又转过脸走进了厨房,好像什么也没发生。
  日期:2015-06-29 22:38:40

  诗若心里砰砰直跳,赶紧往上拉拉衣领,故作轻松地调笑说,“现在好多女的一到夏天都爱酥胸半露,那叫‘眼球冰淇淋’,是你们男人夏天免费的福利。只要你色胆够大,淮海路一趟下来准叫你眼球吃个饱呢!”
  “长在别人身上的东西,我有什么好稀罕的?”林越回头一本正经地说。
  诗若半羞半恼地瞪他一眼,“你少贫嘴!”
  林越仍然装作没事一样,轻咳了一声,“我说,别的女人无论穿得多么风*招蜂惹蝶都与我无关,你,绝对不行!”
  诗若哼了一声,“管得着么你!”
  日期:2015-06-29 22:39:23
  6.2 莫(木)乃伊的外号岂能白叫
  吃早饭的时候,诗若问,“昨天那么晚,怎么回事啊?”
  林越迟疑了一下,低声说,“莫清华要申诉。”
  诗若眉头一紧,“那……跟你有关系么?”

  林越一笑,不置可否,“莫老头子昨晚找到我,为这件事求我帮忙。”
  “你曾经是人家的东床快婿,人家找你,那是理所当然哦。”
  “我敢说他的申诉,高检不会提起;就是提起,高院也不会受理。”
  诗若答非所问,“莫清华本来就精通法律,他自己难道还不清楚么?”
  “他精通的从来不是法律,是政治!是如何利用体制攫取更多的利益。你应该知道他‘莫乃伊’外号可不是白叫的。”林越的语气里充满了鄙夷和讽刺。

  诗若失笑了,因为在Z市司法战线上几乎无人不知莫院长这个令人遐想的外号。
  (未完待续)
  日期:2015-06-30 22:57:00
  莫清华莫院长,人送外号“莫(木)乃伊”。说起这外号的来历,那还得从古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制作过程说起,先要在尸体左边把肚皮切开,去除内脏及胃、肠、肝、肺,那取出来的内脏要用泡碱包起来,等晒干后还要再在放回死者肚子里。脑浆也要取出来,把药物和香料塞进空空的头骨中。古埃及人认为心脏是一个人“良心的寄存处”,是人的生命和智慧之源,所以死者的心脏却依然要留在原处,甚至到了阴间还要过磅称一称。但似乎怎么也不会和莫清华扯上关系吧?原来莫清华还是C区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的时候,审理过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他吃了被告的好处,于是原告败诉,上诉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虽然另行组成合议庭,其实这案子还在莫清华手里,判决结果和上次几无差别。原告大光其火,此人是搞古董收藏的,那时正在研究木乃伊,宣判后就在法庭上跳脚大骂,莫清华你他妈连个木乃伊都不如!木乃伊还他娘的还有颗良心呢!你的良心早被狗吃了你!莫清华大怒,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罚款一千,拘留十天,而颇为费解的是院长竟然在决定书上签了字(合议庭制作的扰乱法庭秩序的处罚决定书须经院长批准才能生效)。这人在里面吃了苦头,出来后头发都白了,也不上诉了,回到家里还是研究他的木乃伊去了。但从此之后,莫清华就有了个“莫乃伊”的外号,他偏又姓莫,故此这个外号还真叫人浮想联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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