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我们流浪的青春》
第31节

作者: 章望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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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在大学校园里,龙君也是出类拔萃,男孩们众星捧月一般围绕着她,可惜没有一个能打动她的芳心。潘小乙每次都会在图书馆里、食堂里、湖边上看她孤独的身影,好几次,他都几乎冲动得想跟她表白爱意,但总是张不开口。在女孩面前,他从来都手足无措。倒是李娥英对他格外热情,常常在男生宿舍楼下叫:小乙小乙,把你的臭被子扔下来一起洗!室友就笑:你老婆在叫你!潘小乙讪讪的:别乱讲,我们从初中一起读上来的,老得不能再老的同学了。室友们于是哦哦哦连声表示理解。

  龙君的家离学校仅几站路远。大三那年情人节,本地下了一场罕见的春雪,道路上出租车和公交车全部停运了,潘小乙步行送她回家,地上结了滑溜的冰块,两人相互搀扶着走路,卖花的小孩拿出一束玫瑰走到面前说:大哥哥,送一束玫瑰给姐姐吧。潘小乙不解风情地迟疑着,龙君嘻嘻一笑道:我不喜欢红玫瑰,俗气,我只要蓝色妖姬。
  大学毕业后,潘小乙分配在市电视台,龙君和李娥英分配在市工商局。单位相隔也就几里路而已。大家立足未稳,为了事业奔忙,很少相互联系。忽然某天,李娥英告诉他:龙君准备结婚了,男朋友是位在美国留学的高才生。
  潘小乙心脏像一柄利剑刺入,顿时血淋淋的。那天,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喝醉了,醉得一塌糊涂。李娥英扶着歪歪斜斜的他返回家时,他一个劲的傻笑,喃喃地说:龙君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真替她开心,真他妈开心……
  此后,潘小乙开始在家人的张罗下连续不断的相亲,他已经是电视台的业务骨干,条件还是蛮不错的,相亲对象中,有公务员,也有私营业主,其中不乏容貌漂亮气质不错的女孩,但潘小乙总是拿龙君作为参照,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动心,他这会儿才知道,自己当初有多么愚蠢!对龙君的爱已经浸透到血液中,他还没有学会表白。
  两年后,龙君离婚了。她的“真命天子”拿到了绿卡,重新找了一个金发碧眼的洋妞儿,给她寄来了一纸离婚书。
  潘小乙听到这个消息,仿佛天顶的阴云全部散去,他将拳头攥得嘎巴嘎巴直响:上天还是眷顾自己的,终于有机会了,一定要好好向龙君表白,这么些年,她才是他的最爱!没有她,他的生命将毫无光芒。

  他找遍了街上的花店,买了九朵美得让人惊心动魄的蓝色妖姬,将表白的话演练了无数遍,今生今世,云开月明,他将迎来自己的爱情了。
  潘小乙郑重地穿上黑色西装,白色衬衣,打着酒红的领带,荣光焕发地走到龙君的办公大楼,他小心翼翼地将玫瑰藏在西服里面。其实,已经下班了,办公楼空无一人,只有她一个人呆在办公室里,脸朝着窗外看夕阳。只要她一转头,他就把玫瑰和那颗滚烫的心,送给亲爱的她!
  她的背影优雅而高挑,晚霞将她染上一抹金色,仿佛透明的通灵宝玉。七年了,他心中的女神,依然美丽如初。
  幸福触手可及!
  她突然拨起桌上的电话,微笑着大声说:老公,你们在国贸邦臣几号包厢呀,我有点事,可能要等一下下才能过来,你们先聚,别等我啦!
  老公???

  潘小乙蓦然感觉天旋地转,心脏像被子丨弹丨击中般鲜血淋漓,他扶住门框,努力不让自己倒下,悄悄地转身下楼,正如悄悄地来……
  猛然间,失魂落魄的他,与一个人撞了个满怀,对不起对不起,他忙不迭地道歉。
  “哟,潘小乙!玫瑰送我的吗?”原来是李娥英,她夸奖地叫着,双手接过他手中的蓝色妖姬。那束花,他原本是打算丢到垃圾桶里的。
  李娥英挽着他的臂膀,一脸幸福地走出了大楼。
  潘小乙和李娥英第二天就领了结婚证。他并不爱她,但她是他最合适的结婚对象。

  十年时间,潘小乙拼命工作,将所有的热情在职场中燃烧,做到了电视台副台长。有了房子车子,也有了孩子,生活稳定而麻木。虽然在同一个城市,他也极少见到龙君。
  在一次朋友同学聚会上,他再次遇到了龙君,她依然风姿绰约,端庄典雅,靠窗坐着时,眉头轻蹙,眼神中满是忧郁。
  潘小乙依然感觉到心弦瞬间被拨动了。
  他很疑惑,刚才从同学们的话语里得知,她一直都没结婚,单着。
  两个人出来透气时,在走廊上相遇了。她问他,为什么那天他会突然走掉?她一直在等他,也知道他站在门外。
  “你在跟你老公打电话,我没敢打扰啊。”他苦笑着,他和她,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龙君忽然泪珠滚落下来,咬着嘴唇,摇头轻叹:唉,命运啊!从你代别人写第一封情书给我,我就在等着你表白,我知道,如果没有爱,没有人可以写出如此动人的情书。
  原来,那天她们科室里,有一个同事辞职到海南去发展,同事们都约好为他饯行的。她准备下楼时,从窗口看到了捧着蓝色玫瑰的他。她的心狂跳不已,坐到办公室等着,给科室主任龚友华打电话,说自己可能要迟些。龚主任向来随和,和部室员工相处很好,大家都叫他“老龚”,即是戏称,又合实际,叫顺了口,连当着龚嫂子的面也是这么叫。
  潘小乙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下升起来,头顶仿佛被闷锤击打,他扶住墙壁,眼角酸涩得像飞进了无数小蚊蝇。
  生活是个滑稽而残忍的家伙,它开了多大的玩笑啊!就一个字,劫掠了他一生的爱情。

  日期:2018-03-04 16:07:17
  幸好当年没跟情夫私奔!
  同吕夏一起下放的知青全部找关系回城了,只有她,还留在香年村小学教书。城里除了她病恹恹的右派老娘外,再无一个亲人,回城和留在乡下,于她,没有太大区别。
  吕夏身材高挑,长发飘飘,面如满月,是这方圆十里最美的姑娘,虽然公社和大队干部多次打她主意,威逼利诱,但她不为所动,警惕地保卫着自己的贞操。
  吕夏在这里的生活死水一潭,忽然间激出几朵浪花来,她竟然有了自己的爱情,县锰矿的技术员高峻热恋着她。高峻是从省城借调过来的,他长得高大威猛,脸庞线条刀刻一样棱角分明,仿佛大卫雕塑,古铜色的皮肤,胡子刮得青光。他穿上风衣披着围巾的样子帅呆了,比高仓健还有男子汉气概。吕夏没有上课的时候,就帮他织毛衣,织围巾,纳鞋垫子,给他挑手板心里嵌进的石子儿。高峻跟她讲他城里的同学,讲省城的繁华,讲电影里的故事,在树林深处,他将她抵在树干上,热烈地吻她,用滚烫的声音对她说:吕夏,我爱你,至死不渝。

  吕夏把身子交给了他。
  第二年春天,高峻要回省城去了,临走时,在她单身宿舍的小床上,他一遍遍耕耘着她的身体,温柔地说:吕夏,等着我,最多一年,我一定办好手续来娶你,带你离开这个地方。
  可是,高峻走后,吕夏给她写的信泥牛入海,没有任何回音,她坚持每周一封,写到后来,信纸都被泪水洇得看不清楚了,写了一年,没有收到一封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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