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墓小组》
第10节

作者: 不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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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杨渐渐有些招架不住,正想还击一招,好歹让自个儿喘一口气,忽听有人拍手笑道:“够了玲玲,人家让了你二十几招没还手,再打下去就算赢了也不光彩!”
  白杨扭头去看,却听“啪”的一声,那女孩儿终于重重一掌打在了白杨胸脯上。
  打得白杨龇牙咧嘴,再看女孩儿,已经罢手停斗,向后退开。

  “老爸!”
  那女孩儿揭掉面上的手帕,略显娇嗔唤了一声。
  白杨不由得呆了一呆,心想这女孩儿性子泼辣,长相可真够水灵的。
  水灵灵的一双大眼睛,红润润的两片小嘴唇,再加上弯弯的眉毛,雪白的皮肤,真比“庐山恋”上的张瑜还漂亮。
  那女孩儿被白杨呆看,禁不住脸上一红,狠狠瞪他一眼。
  白杨也跟着脸上一热,赶忙转头,却见另一颗大树后边,正转出来一个中年男子。
  那男子的打扮更加古怪——那女孩儿的打扮起先看着也很古怪,但如今现出女孩儿本相,就不显古怪,反而有一种英姿飒爽的感觉。
  可这男子的穿着打扮是真的古怪,这都什么年代了,他居然穿着一身长马褂,头上还戴着一顶小圆帽,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形的黑框眼镜,乍眼一看,不像新中国的文化人,倒像是个民国时期的老学究。
  不过在白杨的记忆中,却有这么一个古怪打扮的人。
  “您是……丁叔叔?”白杨试探地问出来。
  “没想到十来年不见,你居然还能认得我!”那人哈哈一笑。
  “您的这身打扮,我怎么能够不认得!”白杨大喜,也跟着嘿嘿一笑,“丁叔叔您怎么会找到这儿来了?”
  “我到这儿来,自然是找你来了!十来年不见,你倒是越长越精神了!”
  那人一双眼睛隔着镜片上下打量着白杨,倒瞅得白杨很不自在,赶忙掏出钥匙,打开护林小屋的房门请那一对父女进去。
  原来这个男人名叫丁思诚,其祖上也是鼎鼎大名的盗墓者,当年丁思诚的老爸跟白杨的爷爷既是至交好友,也是生死搭档。
  不过在解放以后,两家都不再干这个行当。
  白杨的老爸投身革命,彻底丢掉了盗墓的手艺。丁思诚却学全了他老爸的本事,只不过不再盗墓,而是做了一名考古学者。
  当年白杨的爷爷白老爷子还活着的时候,丁思诚时常上门拜会,每回都能跟白老爷子一谈几个小时。有几次白杨在旁边听着,说的全是怎么寻墓、怎么开墓等等等等,白杨听着也没放在心上。
  后来白老爷子去世,丁思诚还上门拜祭,当时哭得好生伤心,让白杨到现在仍记忆犹新。

  不过从白老爷子去世,丁思诚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算起来已经整整十年有余了。
  白杨一个大男人独身住在老林子里,自然不可能将屋子里归置得很整齐。
  幸好屋里也没什么摆设,就是几件脏衣服胡乱地扔在床上地上。
  但有一个美貌大姑娘看着,白杨还是脸皮发热,赶忙将脏衣服踢进角落,一边请丁思诚父女坐下,一边又慌着烧水泡茶。

  “烧水的事让玲玲做就行了,咱爷儿俩坐下来先说说话!”丁思诚说,忽然想起来还没给二人作介绍,“对了,这是我女儿丁玲玲!自小她就喜欢舞刀弄棒的,这次我来找你,她听我说你自小修练家传武功,就想试试你的身手!还好你手下留情,要不然她可吃亏大了!”
  “我哪儿吃亏啦?最后可是我重重打了他一掌!”丁玲玲争辩。
  “是,那什么……玲妹妹的拳脚功夫的确很厉害,一般男人不是对手!”白杨嘿嘿笑着说。
  “你也别叫我什么玲妹妹,听起来怪酸的,直接叫我玲玲吧!”丁玲玲说。
  白杨赶忙答应一声。
  这几乎是他自成年以来第一次跟一个美貌大姑娘说这么多话,感觉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干脆跳起身来,说道:“丁叔叔你跟玲玲先坐坐,我去烧两个菜,屋里还有半瓶酒,咱们有话一会儿边喝酒边聊!”
  “那也行!”丁思诚撸撸袖子站起身来,“不如你烧火,告诉我有些什么东西,我来做菜!”
  “好啊好啊,老爸很久没有亲自下厨做过饭了,我很想念老爸的手艺呢!”丁玲玲拍手赞成。
  白杨做菜实在不咋样,既然丁思诚要亲自下厨,白杨也不客气,忙将几样野味跟野干菜找出来,野干菜先泡上,野味则交给丁思诚拾掇。

  丁思诚的确是做菜的好手,而且白杨听爷爷提到过,丁思诚老爸擅长使刀,而且不是大刀,而是小尖刀、亦即是匕首一类。
  想必丁思诚也已学到了祖上传下来的这门功夫,菜刀在他手里就跟杂耍玩具一样,嚓嚓嚓嚓运转飞快,不多时便将已经晾干很不好切的野味,全都切成了小块。
  之后先将野味在水里煮一下,避免太干太硬咬不烂,趁着这个时间丁思诚开始拾掇野干菜。
  那些野干柴都是白杨自个在林子里采摘的,但瞧丁思诚的模样,对这些野干菜也不陌生。
  反而是丁玲玲这个小姑娘,对那些野味跟野干菜很是好奇,不停问这个是什么,做出来是什么味道等等。

  等到饭菜做好,香喷喷地勾动馋虫。
  三人一同坐下来,白杨拿出一直没舍得喝的半瓶酒,给丁思诚跟他自个儿各斟一杯。
  丁玲玲先已表示不喝酒,那个年代喝酒的女孩儿十分稀少,所以白杨也不勉强,直接端起酒杯敬丁思诚。
  几杯酒下肚,爷儿俩打开了话匣子,白杨再次问丁思诚来找他有啥事,丁思诚这才神神秘秘地说道:“是为了考古界的一件大事!”
  “大事,什么大事?”白杨随口问,但却在那一瞬之间,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我都忘了丁叔叔是搞考古的,我今天接到通知,要调我去考古队,不会……就是丁叔叔调我去的吧?”
  “你到现在才明白呀!”丁思诚哈哈笑起来。
  丁玲玲瞥了白杨一眼,眼神中似在说他“真够笨的”。
  白杨不好意思地抓抓头皮,赶忙又问丁思诚:“丁叔叔说找我是为了考古界的一件大事,考古界的大事,怎么可能扯到我身上?”
  “扯不到你身上,却能扯到你爷爷身上!”丁思诚笑吟吟地说。
  “我爷爷?可他早就死了啊!”
  “你爷爷是死了,可是他的一件宝物,应该是留给你了吧?”丁思诚始终面带微笑看着白杨。
  白杨禁不住摸摸颈子。
  在他的颈脖下方,戴着一块拇指大小的玉坠。
  这玉坠是他爷爷遗传给他、唯一让他觉得是件宝物的东西。
  那是一块半透明的菱形玉坠,两头尖,中间圆。颜色纯白,但在玉坠中心,却有一抹飘飘渺渺若有若无的绿色。
  爷爷曾说那是一件绝无仅有的传世宝物,叫他小心珍藏,最好一代一代流传下去。
  可丁思诚要他这块玉坠干什么?难道他们考古队知道这件玉坠乃是一件“传世宝物”,所以想让他上交给国家?
  一想到这里,白杨本来暖烘烘的一颗心,便不由得冷却下来。
  他不是舍不得这块玉坠的价值,他舍不得的,是爷爷留给他的这份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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