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用战略眼光读『西游』》
第36节

作者: 老夫无奈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14-09-04 22:10:12
  @老夫无奈 52 观音禅院偷衣人(2)
  老和尚是个老强盗,这袈裟,他要定了;自家人跟自家人比宝,就要比出人命了,这叫六亲不认,只认财货;对来自大唐的唐僧而言,这自家人,不要也罢——还取什么经呀?这不是自讨没趣么?
  你看,老吴出手多黑,怎么解气怎么来,他也不怕得罪人。
  老和尚的选择是放火,烧死两个大唐来的“老爷”,住在别墅里的“老爷”,留下那袈裟。所以选择放火,只是因为放火更爽利一些,比砍脑袋来得干净。
  大圣的选择也是放火,烧了观音的别墅,留下袈裟。至于烧死多少个强盗,不用浪费心思。
  十六回:胜如赤壁夜鏖兵,赛过阿房宫内火!
  这是大圣的杰作,也是大圣对观音的态度。火烧赤壁,周瑜对曹操什么态度,火烧阿房宫,项羽对秦始皇什么态度,大圣对观音就是什么态度。
  观音的别墅烧了,残垣断壁,大圣心里很得意——自然只能在心里得意,不能说出来,言谈举止上兴高采烈就行了,唐僧问起来,可以找个借口搪塞。唐僧可以不喜欢大圣,但总不至于因为大圣兴高采烈,就念那紧箍咒,再一次把大圣的脑袋弄成亚腰葫芦;

  老和尚被逼死了,他弄丢了袈裟;
  大圣让唐僧紧脑袋了,因为他也弄丢了袈裟。
  大圣当过妖界始皇帝,知道怎么破案:都给老爷跪过来,互相揭发,非找到袈裟不可!
  大家很无奈:我们都去抱柴放火了,后来,又都去救火了,袈裟在老强盗头子那里。这一点,同案犯大圣,最清楚不过了,因为,别人放火的时候,他生怕火不旺,就蹲在高处扇风,两只火眼金睛,可没闲着。
  十七回:话说孙行者一筋斗跳将起去,唬得那观音院大小和尚并头陀、幸童、道人等一个个朝天礼拜道:“爷爷呀!原来是腾云驾雾的神圣下界,怪道火不能伤!恨我那个不识人的老剥皮,使心用心,今日反害了自己!
  瞧瞧这帮和尚,尽是些卑鄙无耻之徒,杀人越货的时候,尽心竭力,祸端来临的时候,指天骂地。这种人,在人间多活一天,就是对天地良心多了一天羞辱;这种人,实际上传播了什么文化,不需要太高明的大脑,都能一清二白。
  十六回:妖精大惊道:“呀!这必是观音院里失了火!这些和尚好不小心!我看时与他救一救来。”
  这段话的含金量,很高:
  1,这座禅院和一个妖精是好邻居好伙伴,两家属于全天候战略伙伴关系,一家有难,别家支援,妖精都能放下身价,前去救火。
  2,“这必是观音院里失了火”。“观音院”和观音禅院,一字之差,颇有区别,在妖精眼里,这就是观音的家。看来,还是妖精厉害,能够通过现象看本质,当然了,也可能是这位妖精跟这里的强盗们打交道时间长了,路遥知马力。
  3,和尚怎么会和妖精“打交道时间长了”?是谁牵线搭桥?他们在一起,都干过些什么勾当?“果然净土人间少,天下名山僧占多”,天下名山,妖精们也都喜欢占。
  妖精就是妖精,不会是什么好东西,他来救火不假,一看见唐僧的包袱,瞬间就把救火忘了,拿起来就走。战略伙伴,转瞬就改小偷了,还捎带着见死不救。观音院里的和尚们,则是看见人家的宝贝,就立刻改强盗,昧人家的宝贝,还害人家性命。
  把两家放在一起对比,旗鼓相当,还真的分不清谁更不是东西。
  原来,大家竟然高度一致地走了这么一条致富路线。
  大圣就是心猿,他净顾着跟观音过不去了,没提防本门的一位通家之好、战略伙伴,暗下黑手。
  唐僧这一次紧他的脑袋,他还真的只能怪自己。唐僧埋在心里的怨气,也因为多紧了紧大圣的脑袋,又少了一些。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